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石油和化学工业行业协会,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各专业协会、管理创新指导委员会成员单位、中央企业集团择优推荐,一般不超过5项;中国石油化工500强企业申报、推荐的成果不超过2项;上述推荐单位未能覆盖的企业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管理创新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自行申报。同一单位同一年限申报一项成果,一项成果只需一个推荐单位,不得重复推荐。 原创文章,作者:中化企协,如若转载,请注明出处:https://ccema.org.cn/419.html 赞 (0) 申报要求与流程 上一篇 2023-12-21 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下一篇 2023-12-21 相关推荐 成果主报告撰写要求 2023-12-21 关于召开第十七届全国石油和化工企业管理创新大会的通知 2024-07-09 申报要求与流程 2023-12-21